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至2022年5月4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 5 天。
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4月24日执行星期二的教学计划,5月7日执行星期三的教学计划。
二、相关要求
(一)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1.落实非必要不离市。“五一”假期,师生员工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流动,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跨省跨市出行的,要向学校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学生向所在学院——学工部履行审批手续,教职工向所在部门——人力资源中心——分管校长履行审批手续,同时要报备交通工具和活动轨迹。
2.明确各项防疫要求。对于假期结束返校后出发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的师生将立即落实校内隔离管控措施,涉疫师生应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行程信息并配合做好风险排查。对假期跨省出行的,教职员工返回后一律居家1周健康监测,期满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学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后实行闭环管理,在宿舍或校内隔离场所封控1周,在第1、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全体师生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严格校园各项管理
1.加强门禁管理。放假期间要加强校园门禁管理和校园巡逻巡查,严格落实入校人员资格审查、测温、健康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登记等制度,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值班值守。各二级学院、学工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党政领导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出现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给学校报告,并妥善处置,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各有关单位将“五一”假期值班表于4月26日12点前报至校长办公室备案。
3.加强信息报送。教职工接到上级或属地疾控要求,或居住地被划为封控区、管控区,或个人须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信息,并严格履行隔离期间的法定义务,守法守纪,模范遵守隔离的各项要求。师生如果出现与确诊病例轨迹重合、时空伴随等情况,须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
(三)有关要求
1.强化政治责任。各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节后返校前,要对所属教职工的假期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2.严格工作纪律。对于刻意隐瞒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师生,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3.做好传达落实。本通知下达后,各院(部)、中心应刻不容缓抓好贯彻落实,要通过班会、部门工作会议等形式教育引导师生熟知各项防疫政策,确保压力传导、层层落实;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责任事件的,坚决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驻校第三方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值班电话
总 值 班 室:85680006
110 值 班 室:85680110
学生服务中心:85680162
后勤服务中心:85680170
校医院 24 小时急救电话:85680120